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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拟160亿元投资贺州500万生猪全产业链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24 22:01来源:公告


京基智农公告,2020年5月22日,公司与广西贺州市政府签署《京基智农贺州市年出栏5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建设规划内容包括含原“年出栏200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在内的贺州市年出栏50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贺州农业总部和贺州农业技术学院。项目总投资约160亿元,其中养殖项目计划投资约126.8亿元,饲料厂项目计划投资约8.1亿元,屠宰加工项目计划投资约16-21亿元,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计划投资约4亿元。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形。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与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京基智农贺州市年出栏 500 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项目建设规划内容包括含原“年出栏 20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在内的贺州市年出栏 50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贺州农业总部和贺州农业技术学院。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贺州市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合作主要内容
  1、建设年出栏 50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包括总计 31 条生产线的年出栏 500
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包括公猪站、核心群、扩繁群、商品母猪群、育肥场,拟分四期投资建设)、产能为 180 万吨/年的饲料厂项目(包括猪饲料厂、预混料厂,
拟分四期投资建设)、屠宰加工项目、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包括冷库、物流、热鲜运输与销售、冷鲜运输、供深体系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 160 亿元,其中养殖项目计划投资约 126.8 亿元(含建设投资、
引种费用以及流动资金),饲料厂项目计划投资约 8.1 亿元,屠宰加工项目计划投资约 16-21 亿元(具体金额根据后续项目的深加工比例确定),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计划投资约 4 亿元。具体金额以最终项目投资情况为准。

  2、建设贺州农业总部,包括总部基地、住宅小区和私立学校。总部基地计划打造集农业总部办公、科技研发、信息枢纽、企业大学于一体的综合性功能集散地,促进农业产业资源的共享共用及人才孵化。农业总部总投资约 11.18 亿元,其中总部基地计划投资约 1.18 亿元,住宅小区计划投资约 4 亿元,九年制国际私立学校计划投资约 6 亿元。具体金额以最终项目投资情况为准。
  3、合作共建贺州农业技术学院
  双方拟共同协调相关资源合作共建贺州农业技术学院,学院致力于构建中国新型农业成长学习平台,为贺州市及中国农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人才。学院拟由贺州市政府统筹、主导投资建设,由高等院校输出师资力量,以公司贺州 50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为载体,承接学院师生的科研、就业等,各方共同合力构建贺州农业教育平台。具体合作共建事宜以各方友好协商并另行签署的合作共建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协议主要约定
  1、甲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议,督促乙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2、甲方有关部门有权对乙方项目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平面布置方案、立面效果图和项目整体鸟瞰图)进行审查,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甲方有关部门在乙方项目建设完工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有关手续,并协助乙方依法依规落实其他相关环保报批手续。
  3、甲方有关部门对乙方生产的肉猪按照国家规定和程序进行检疫,并按照相关国家规定收取或免除相关费用。甲方相关部门对乙方企业在疫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乙方必须按规定落实好主体责任。
  4、甲方同意协助有关部门支持乙方办理项目所需相关手续,并协助乙方做好
用地的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土地平整)工作。甲方协调发改、环保、自然资源、工商、人社、建设、人防、消防及防雷等主管部门对乙方项目需报建工程(含临时建筑物)的审批给予支持,开通绿色通道,在资料齐全且符合政策的情况下,优先办理乙方相关申报的批复手续。甲方乡镇政府协助乙方处理所承包(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包括供电、通讯、供水线路、坟地、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清除工作,协助扩宽进入项目场地的道路,满足运输车辆通过。
  5、在乙方生猪年实际出栏量符合行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将乙方的项目企业列为重点扶持企业,按规定积极向市、自治区乃至农业部推荐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6、甲方支持乙方探索楼房养殖,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助办理用地及相关报建审批手续,并积极为乙方争取、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7、乙方产能达到一定规模需配套屠宰加工业务,甲方负责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支持乙方完成屠宰加工业务用地及相关报建审批手续,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8、甲方对乙方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贷款和融资)提供支持;对乙方项目建设所需劳动力、农牧院校专项生源定制班合作等提供支持。
  9、乙方承诺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经营权后按合同约定积极开工建设并投产,按计划投资建成集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仓储和冷链物流等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条。
  10、乙方在条件可行时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积极带动当地养殖户发展,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三、签署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是在广东、广西及周边建设多个集饲料生产、育种、育肥、屠宰加工、仓储和冷链物流于一体的生猪产业链项目,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构建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产业链,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发展智慧农业。目前广西正在构建全面开放发展的东融战略格局,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地区经济全面升级,而当地的政策支持也是公司西进发展的重要机遇。贺州市拥有丰
富的地理标志农副产品,公司本次与贺州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可以为公司进行现代农业产业链整合提供有效支撑,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项目投资协议,后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因此,框架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公司与贺州市人民政府开展项目合作的指导性协议,具体合作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分别与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政府和湛江市徐闻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高州市年出栏 10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和《徐闻养猪项目投资框架协议》,项目已于 2019 年 12 月开工。其中,徐闻养猪一期项目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引种投产。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与华南农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
  (3)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签署《康达尔茂名市电白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
  (4)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与广东省梅州市农业农村局签署《康达尔梅州市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
  (5)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与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康达尔文昌市年出栏 3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招商投资框架协议书》,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
  (6)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与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康达尔贺州市年出栏 20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项目已于 2020 年 3 月开工
奠基。
  (7)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分别与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政府及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新会区人民政府及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台山市人民政府及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就建设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各方合作正在进行。
  (8)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与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签署《京基智农汕尾市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10 月 22 日、11 月 1 日、11 月
14 日、11 月 19 日、12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22 日、5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092、2019-097、2019-099、2019-100、2019-103、2020-004、2020-028)。
  2、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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