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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20亿元与永昌县签约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16 14:10来源:公告


天康生物6月16日公告,近日与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政府签署了《100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概算总投资20亿元,公司计划在甘肃省永昌县的投资项目以全产业链模式进行战略布局,即以生猪养殖为核心,梯次投建饲料加工、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等项目,力争建成公司业务向东延伸发展的重要基地。

证券代码:002100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5债券代码:128030债券简称:天康转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昌县人民政府签署 100 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项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初步意向,具体进度仍需以后续投资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框架协议仅为明确双方合作意向,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政府签署了《100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计划在甘肃省永昌县的投资项目以全产业链模式进行战略布局,即以生猪养殖为核心,梯次投建饲料加工、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等项目,力争建成公司业务向东延伸发展的重要基地。

公司本次与永昌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明确双方合作意向,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与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乙方的基本投资规划

1、建设项目及规模:

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30万吨专用猪饲料加工项目、50—1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2、投资总额及构成

项目概算总投资 20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50,000 万元,生物性资产、流动资金投入 50,000 万元。

3、项目建设规划:

(1)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项目总投资 145,000 万元,计划于 2023 年建设完成。自 2021 年起,以永昌县为核心区域,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商品猪育肥养殖小区及高效家庭农场,开展商品猪育肥业务。

(2)30万吨专用猪饲料加工项目

项目总投资 15,000 万元,计划于 2022 年建设完成。

(3)50—1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计划于 2024 年建设完成。

(二)甲方支持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

1、甲方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1)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安排具体对接人员,协助乙方开展前期工作。

(2)对 100 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项目,按照产业园区或养殖基地的标准统一规划,按照乙方投资梯度推进建设进度。

2、甲方全力为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1)各分项项目用地性质为国有非农承包土地,占地面积分别在 300-1500 亩范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和投资强度要求确定。

(2)甲方承诺在乙方项目开工之前,全力解决建设期的临时用电用水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证项目建成后运营用水需求。

(3)本框架协议项目适用《金昌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及《<金昌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优惠条件和项目奖励。

(三)生效和执行: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合作的战略性框架协议,作为双方落实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分项项目建设根据需要,由相关方遵循本协议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执行。

2、如遇国家法规政策调整、疫情及自然气候条件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事宜有利于加速推进公司生猪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项目有利于助力当地生猪稳产保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初步意向,具体进度仍需以后续投资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框架协议仅为明确双方合作之意向,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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