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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正邦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0-09-24 10:23来源: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沅陵正邦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沅陵正邦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已由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沅发改行审字〔2020〕74号文件,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沅陵辰投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HCD-2020YL-003

2.2项目名称:沅陵正邦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2.3建设地点:沅陵县马底驿乡坪溪村、筲箕湾镇洞底村石桥组、筲箕湾镇柚子坡村。

2.4建设规模: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0640.93万元,总建筑面积279506.75平方米,母猪存栏60000头,新建24栋联排分娩舍96736.67平方米,24栋多胎联排配怀舍110357.65平方米,5栋联排保培舍25316.93平方米,5栋繁殖舍17418.36平方米,6栋后备猪隔离舍3530.04平方米,6栋公猪隔离舍3149.07平方米,7栋公猪舍4696.71平方米,生产宿舍楼11971.61平方米,淋浴消毒室(含综合仓库)1822.29平方米,场区配套用房4507.42平方米,同时完成相关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场区内道路、围墙、大门等相配套设施工程。

2.5工期要求:365天(包含设计)

2.6质量要求:设计: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或以上。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服务)登记证。

3.2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拟任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承诺要求各投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即本项目配备人员为7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都无在建工程。

3.6拟任设计管理人员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执业资格,拟任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设计负责人为1人,其余2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可采用承诺制)。

3.7社保证明要求:投标人的关键岗位(设计、施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期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投标人(设计企业)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8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时间: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7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办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4.3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4.4 招标文件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人民币)。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缴纳时间: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后审。

7.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费用承担和勘察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5-4224393。

11、招标人补充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沅陵辰投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8974581212

地  址:沅陵县城内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君   葛群      

联系方式:0745-2384518/18774776111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怀化分公司地址:怀化顺天北路小田安置区(紫东星辰)8栋2单元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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