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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2 08:08来源:博亚和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2021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3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小麦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 业 农 村 部
  
  粮食和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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