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调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3 09:31作者:heliyuan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交通运输厅(局)、粮食局,各铁路局:

  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粮食调运需求得到较好满足,有力保障了粮食市场的稳定供应,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粮食调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粮食调运工作的重要意义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是民生之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工作。粮食调运是粮食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粮食调运工作,满足市场供应和粮食调控需要,对于促进农业生产、保持物价平稳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粮食连续多年增产,但产销和库点区域分布不均衡,运输任务特别是国家政策性粮食移库任务十分艰巨,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站在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粮食调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做好粮食调运各项工作。

  二、加强粮食调运工作的组织协调

  粮食调运工作涉及经济运行、运输、粮食、财政等多个部门,客观上需要加强统筹和协调。为加强粮食调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储粮总公司联合建立了粮食调运协调机制,统筹拟订保障粮食调运的综合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地经济运行调节部门要做好粮食调运统筹,准确掌握运输需求,优先安排,会同粮食、交通运输、铁路局、中储粮等单位制定好本地区的粮食调运计划,保证国家政策性粮食运输,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建立粮食调运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运力调配和集并装卸工作

  粮食调运具有点多、面广和季节性强、时效要求高的特点,组织难度较大。运输部门和企业要始终把粮食作为重点物资,克服困难,精心组织,在运力安排上,优先满足粮食运输需要。在大批量集中调运时,要制定完善的运力配置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粮食部门和发运企业在具体安排出入库点时,要与运输企业提前沟通协调,充分考虑发运和接卸条件,统筹做好对口调运计划。粮食企业要提前备足必要的人力和机具,加强集并、装卸组织,调运任务繁重时尽可能做到昼夜作业,加快装卸速度,提高车船周转效率。

  四、切实做好粮食安全调运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粮食在出入库、集并、装卸和运输途中的安全。要选用符合要求的包装物,减少包装破损,防止出现运输过程中的粮食遗撒现象。要密切关注调运期间的气象变化,做好防潮防湿和苫盖遮雨等工作。要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扫,保证粮食不受污染。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调运中的突发事件。

  [NextPage]

  五、调节运输需求努力实现均衡运输

  由于铁路运输能力相对有限和运能的不可储存性,短时间、大运量调运粮食可能造成时段性运输矛盾突出的情况。发展改革、财政、粮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及早、均衡安排粮食调拨任务,努力实现调运均衡化,避免出现集中抢运粮食而大量挤占其他物资运力的情况,保障地方经济平稳运行。同时,要考虑运输的淡旺季因素,在运输相对宽松的时段,尽量多安排政策性粮食调拨任务。

  六、大力发展散粮运输

  散粮运输具有效率高、成本低、损耗少等优势,在粮食调运中要大力提倡散粮运输。运输、粮食企业要积极研发适合散粮装卸、运输的装备,改造具有较大规模的库点,配备可以发运、接卸散粮的设施设备。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发展专用船舶、车辆和集装箱散粮运输,努力提高散粮运输比重。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 通 运 输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4年9月14日

0
本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 2011 www.boyar.cn 博亚和讯
京ICP备13008321号-1
公安部备案 11010802029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