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商务部公告,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8月2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被调查产品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相关乳制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包括乳清乳酪)及凝乳,经加工的乳酪(无论是否磨碎或粉化),蓝纹乳酪和娄地青霉生产的带纹理的其他乳酪,其他未列名的乳酪,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稀奶油(按重量计脂肪含量超过10%)。
主要用途:主要作为食品直接或加工后供人消费。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4015000、04061000、04062000、04063000、04064000、04069000。
欧盟是我国乳制品第二大进口国,仅次于新西兰,但此次反补贴立案调查产品占我国乳制品进口总量比重相对较小。
表1 2022-2024年我国自欧盟进口乳制品情况
表2 2022-2024年我国自欧盟进口稀奶油和奶酪相关情况(被调查产品)